土地使用權*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出租人必須是土地使用權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將來可以合發(fā)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人。
二、出租人(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必須在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fā)利用后,方可將土地使用權出租。
三、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同時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租時,其土地使用權也應當同時出租。
四、以無償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必須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五、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如果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必須征得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六、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出讓期限減去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已經使用的年限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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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xù)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xù)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xù)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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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權利的抵押,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并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并不發(fā)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繼續(xù)對土地進行占有、*,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fā)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后,并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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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城鎮(zhèn)國家所有的土地,我國按照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對城鎮(zhèn)國有土地,公民可以通過下列*獲得土地使用權。
1、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的行為,出讓的具體辦法有協(xié)議出讓、招標和拍賣三種。公民可以依法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通過協(xié)議、招標或拍賣的*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2、通過土地使用權劃撥的*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公民可以提出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通過劃撥的*獲取的土地使用權沒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無限期的使用。
3、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在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fā)后,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都可以進行轉讓。公民通過轉讓的*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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