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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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產權,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這里先搞清二個概念,即“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70年產權,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遠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問題。
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權卻是的,只要房子不塌(設計壽命一般為50年),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
1、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2、如果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F在,國家規(guī)定,住宅產權期滿后可自動續(xù)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么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yè)主是否愿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yè)主不愿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么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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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根據國家現在的規(guī)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動續(xù)約。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xù)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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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土地雖然是國有的,屬性也是商業(yè)用地,但土地上的房屋是購房人的,未來即便商住樓產權到期,也有極大的可能像70年產權住宅那樣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對商住樓進行續(xù)期。所以不用擔心商住樓房產證產權到期了怎么辦。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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